关于选拔2016年白俄罗斯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30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中心):

根据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通知,为配合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有效利用独联体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培养一批学习独联体国家语言,从事独联体国家研究以及学习独联体国家优势专业的外语+专业复合型人才,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通过与独联体地区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出国留学,现将有关选拔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国别和规模

白俄罗斯2人(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含1年语言预科)

赴白俄罗斯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

赴白俄罗斯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三、选派专业

白俄罗斯学位项目:白俄罗斯研究、国际关系;(注:不选派学习俄语专业的学生);

四、资助方式

留学期间享受外方提供的政府奖学金(免学费、提供少量的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委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补贴(400600美金/月);住宿费及学历生在预科阶段的相关费用由留学人员自理。

五、选派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遵守留学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风俗习惯,有学成回国,为我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申请白俄罗斯留学项目的学生需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核心课程为优良以上。申请硕士学位留学项目的学生需为我校在读一年级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留学项目的学生需为我校在读三年级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留学项目的研究生优先选派。每个学院(中心)限报2名研究生。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各学院(中心)根据选拔要求认真推荐优秀白俄罗斯留学项目候选研究生,于20161231日前将候选人个人报名表及按本单位推荐排名顺序的汇总名单报送至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段家滩校区行政楼412)。

七、其他事宜

1、为确保派出人选质量,避免浪费项目名额,申请人需对白俄罗斯有一定的了解,一经选定,务必派出。请各审批人及推荐单位综合考虑,审慎推荐;

2201615日—15日经初审合格的候选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3、初审合格后的相关录取派出事宜将另行通知。

1:选派2016年独联体国家互换奖学金白俄罗斯留学项目报名表

附件2:选派2016年独联体国家互换奖学金白俄罗斯留学项目汇总表

 

       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

                                       201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