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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2018年03月20日  

2018年我校拟接收部分调剂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   

一、调剂专业   

学术型研究生: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国民经济学、数量经济学、统计学(经济学)、数理统计学(理学)、金融工程、财政学、经济法、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金融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用统计、国际商务、金融、保险、工商管理硕士(MBA)、新闻与传播   

二、调剂原则   

1、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单科成绩、总分均在国家二区分数线以上。   

2、报考专业和毕业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考生所考外语为英语,统考数学应与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一致。业务课1为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的考生也可调剂我校经济类专业。   

5、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综合评价考生各方面情况,择优调剂。   

6、报考并毕业于国家“985工程”大学、教育部直属高校和“211工程”大学的相同专业全日制本科考生(自考和成人高考等除外),优先接收调剂。   

三、调剂程序   

1.请调剂考生在3月23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填报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此步骤为调剂工作的必备环节,不可省略,凡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务必认真填写。   

2.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收到考生调剂信息后,对考生条件进行审核并在24小时内给予考生是否可以参加复试的答复。我校同意复试的考生需尽快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复试”。   

3.对通过复试,初步确定拟录取和网上接受“待录取”的考生,请将本人档案及时寄到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注:以上信息若与国家2018年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兼传真:(0931)4670578   

邮编:730020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兰州财经大学2号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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