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时间:2022-09-24 点击数:

一、生源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

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的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报考条件。

三、招生专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专业仅限专业学位。

四、报名考试

(一)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下载并填写《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见附件),经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等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考生可凭生源所在省审核同意的《登记表》,按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公告要求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二)网上报名

2022年10月5日至25日,考生在网上进行报名,按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告要求选择正确的报考点。请于2022年11月5日前将省级教育厅审核签字盖章后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至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逾期未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招生考试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

五、复试、录取和培养

(一)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

(二)根据2023年教育部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规定条件的考生按当年复试录取办法规定参加复试。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考虑生源地的人才需求,依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通过并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办递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我校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

(三)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学习。我校将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一致。

六、奖助及就业

(一)骨干计划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奖励资助政策等按国家和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三)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四)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招生单位名称:兰州财经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741

招生单位网址:http://www.lzufe.edu.cn/

考生咨询电话:0931-4670578

邮编:730020

地址:兰州财经大学段家滩校区行政楼4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