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研究生开学到校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中心):
为做好新学期各项工作,规范在校研究生到校注册管理工作,现就本学期到校注册工作做以下要求:
1.在校研究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9月3日前)到校注册,注册工作由各相关学院(中心)负责。
2.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到校注册的,须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注册的,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做相应处理。
3.三年级研究生如因学院安排校外实习或校外课题研究不能按期到校注册的,必须本人提出申请并由导师及所在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签字同意,上报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备案。
4.各相关学院(中心)于9月3日(周日)晚组织召开新学期班会,掌握和了解学生最新动态,并将班会情况上报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
5.各相关学院(中心)如实填写《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报到情况表》(没有报到注册的研究生要注明原因),于9月4日(周一)上午10: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请各相关学院(中心)按照以上要求做好本学期各年级研究生到校注册管理工作。
附件: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报到情况表
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