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兰州财经大学是国家布局在西部地区重要的财经类院校,是黄河流域上游唯一一所具有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的财经大学。学校起始于1952年成立的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1958年,升格为甘肃财经学院,隶属甘肃省人民政府领导,实施本科教育;1981年,成立兰州商学院,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国内贸易部领导;199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甘肃为主的管理体制;2001年,甘肃职工财经学院并入兰州商学院;2002年,甘肃冶金工业学校并入兰州商学院;2004年,甘肃省计划学校并入兰州商学院;2003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更名为兰州财经大学;2018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3年,获批设立统计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5年,获批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办学条件】
学校现有和平、段家滩、东岗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7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73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597.92万元。校园绿化面积33万平方米,被兰州市人民政府授予“花园式单位”。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58.17万册、电子资源935.59万册,是甘肃省重要的经济管理类文献资料信息中心。
【办学规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万余人,其中本科生近2.2万人,博硕士研究生3500余人,继续教育学员7300余人。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教职工1518人,其中专任教师1194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56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095人,专任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宣传文化青年英才、省部级优秀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学科带头人、甘肃省“飞天学者”、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161人(次)。入选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3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9个、省级高层次研究团队3个、省级教学名师13人、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4人、省级创新创业教学团队4个。
【学科建设】
学校以发展“新财经”为导向,形成了以统计学为引领,以理论经济学为基础,以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为主体,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设计学、新闻传播学等多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共同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有统计学、应用经济学2个甘肃省一流(特色)学科,有统计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学、设计学、新闻传播学10个省级重点学科,有统计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统计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0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有工商管理、会计、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新闻与传播、税务、法律、农业、公共管理、数字经济、社会工作、国际中文教育、翻译、电子信息、旅游管理、美术与书法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省属高校中最早获得MBA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资格,具有“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人才培养】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秉承“博修商道”的校训,弘扬“求实创新、开放包容”的校风、“厚德敬业、博学尚真”的教风、“勤学善思、明辨笃行”的学风,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设有6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1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7个。有国家级一流课程10门、省级一流课程66门、省级精品课程26门、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69个。近五年,获得甘肃省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6项。入选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甘肃省“课程思政”示范高校。金融学专业虚拟教研室入选教育部第二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入选全国第一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和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获批省级首批“众创空间”1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4个、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2个、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2个、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院1个。近三年来,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学科专业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68项、省部级奖励950项。建校70余年来,共为国家特别是西北地区培养和输送了近19万名经济管理类专门人才。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金融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信息工程与人工智能学院、财政与税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农林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商务传媒学院、外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中亚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实践教育中心)、体育教学部等20个教学单位。有甘肃省重点实验室2个、甘肃省第一批新型高端智库1个、“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智库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第三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甘肃高校产业研究院2个。
【科学研究】
学校紧密围绕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进一步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等重大发展战略部署,加强智力支撑和协同创新。近五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69项,立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0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3项。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729篇,出版专著、著作教材170部。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71项,其中,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7项、二等奖17项、三等奖44项,首届国家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1项、民盟中央理论研究课题二等奖1项、第十一届敦煌文艺奖1项。依托科学研究基地(平台)和学科科研融合团队,与省直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省内外企事业单位等共建协同发展研究中心,与省财政厅、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定西市人民政府、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等多家单位签署合作协议或设立产学研合作基地,搭建合作交流平台,主动服务区域发展,咨政报告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9项、提案类3项、内参采纳类135项,多项科研成果在相关领域得到转化运用。
【对外合作】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被教育部增列为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对口支援高校。率先加入“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一带一路”研究分会、“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和“丝绸之路大学联盟”,是“甘肃省境外就业培训基地”“一带一路”霍尔果斯论坛首届单位理事和“中外财经教育联盟”创始成员高校。先后与英国、法国、美国、白俄罗斯、保加利亚、波兰、马来西亚等国家的47所高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签署了合作协议。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联合建立了“文化教育研究中心”,组建国内首个全日制“1+2+1”项目中美大学实验班,开设全日制“1+2+1”项目中俄大学实验班。成立“中亚商学院”“甘肃省白俄罗斯研究院”“新加坡丝路孔子学院”“中国-白俄罗斯数字经济联合实验室”“中国-阿塞拜疆教育合作中心”,积极打造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向西向南开放的平台。
【党的建设】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坚持精心育人、精细管理、精准施策、精品建设,着力实施强教学、强科研、强人才、强学科、强就业等计划,创新建立第二班主任制度,实施研究生导师双责制,获评全省“一站式”学生社区“A”级建设高校,党建工作质量不断提升。目前,学校党委下设18个二级党委,1个党总支,7个直属党支部,1个学生社区党工委;设基层党支部161个,其中教职工党支部55个,学生党支部99个,离退休党支部7个。共有中国共产党党员4277人,其中在职教职工党员1096人,学生党员2907人,离退休职工党员274人。
【展望未来】
七十余载风雨兼程,七十余载春华秋实。展望未来,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切实增强服务社会发展能力,努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积极拓展高水平开放办学格局,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而努力奋斗,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学位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全部脱产在校学习形式,研究生学习期限一般为3年。
三、招生专业(仅限全日制专业)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国民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数理统计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世界经济、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金融工程、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能源与生态经济学。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金融、保险、税务、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新闻与传播、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国际中文教育、美术与书法、社会工作、翻译(英语笔译、英语口译)。
四、接收条件
接收对象为招生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位和本科三年提前毕业的学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未受到任何违法违纪处理。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情况。
(五)对学术研究或科学实践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六)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推免专业原则上相同或相近。报考攻读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本科学习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报考攻读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本科学习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
五、接收程序
(一)报名
1.注册: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于9月18日起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按照网站要求登记注册,查询推免工作办法和专业目录。
2.报名:9月21日9:00起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3.注意事项:每位考生仅可选择报考一个专业,报考专业不得修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未按学校要求报名,网报信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接收复试通知、接收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二)发送复试通知
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推免服务系统”内考生信息经校内各招生单位审核同意后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三)资格审查
1.校内各招生单位对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由校内各招生单位组织复试考核,具体安排详见校内各招生单位通知。
2.材料提交要求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
(2)《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3)《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审批表》一式两份。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一份(加盖推荐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推荐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6)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兰州财经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一份。
(8)本人签署的《兰州财经大学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
(9)校内各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于复试资格审核时统一交于校内各招生单位存档。
(四)复试要求
1.校内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复试具体实施。
2.复试由校内各招生单位采用现场方式组织实施,根据学科特点以面试形式进行考核。复试内容包含综合素质考试、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三个部分。综合素质考试、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专人负责记录工作。
3.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复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满分100分)×70%+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在复试考核时,结合《兰州财经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从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法治观念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当场给出是否合格评价。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
详见校内各招生单位网站公布的《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拟录取推免生须在拟录取通知发出三日内向校内对应招生单位提交体检报告原件或扫描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程序
(一)学校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凡通过复试拟被录取的考生,校内各招生单位将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派专人对复试、录取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复试、录取环节规范和统一。校内各招生单位组织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向考生开通咨询电话,畅通考生联系通道。
(三)校内各招生单位将复试合格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发送待录取通知,并督促考生接收。拟录取考生须在确认期限内于“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拟录取确认,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日。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且教育部检录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
(四)硕士研究生(含统考生)录取结束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2027年5月)、录取通知书(2027年7月初)。
(五)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
七、奖助政策
兰州财经大学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李政道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励、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多方面、多层次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八、其他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3.考生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发生影响录取的其他事项。
(二)推免生报名成功后,务必及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校内各招生单位发出的复试通知,并关注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通知,按照要求参加复试。
(三)被确定为拟录取的推免生,须保持“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逾期未确认或已确认接受其他学校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学校将按复试成绩高低顺次进行递补。
(四)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五)已录取的新生,学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六)考生可进入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和校内各招生单位网页查询信息,我们将及时公布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情况及相关信息。
(七)本公告内容如与教育部最新推免工作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最新文件和当年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通知为准。
九、各招生单位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招生单位网址 |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
0931-4683853 |
宣老师 |
http://statistics.lzufe.edu.cn/ |
经济学院 |
0931-4696582 |
任老师 |
http://economic.lzufe.edu.cn/index.htm |
会计学院 |
0931-4681931 |
张老师 |
http://account.lzufe.edu.cn/ |
工商管理学院 |
0931-4681877 |
李老师 |
http://ba.lzufe.edu.cn/ |
金融学院 |
0931-4679597 |
张老师 |
http://finance.lzufe.edu.cn/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0931-4683876 |
郭老师 |
http://ieti.lzufe.edu.cn/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931-8679390 |
吴老师 |
http://marxism.lzufe.edu.cn/ |
法学院 |
0931-4670738 |
韩老师 |
http://law.lzufe.edu.cn/ |
信息工程与人工智能学院 |
0931-8654316 |
高老师 |
https://it.lzufe.edu.cn/index.htm |
财政与税务学院 |
0931-8690950 |
李老师 |
http://tpa.lzufe.edu.cn/ |
公共管理学院 |
0931-8650736 |
马老师 |
https://pa.lzufe.edu.cn/ |
艺术学院 |
0931-4689705 |
张老师 |
http://arts.lzufe.edu.cn/index.jsp |
商务传媒学院 |
0931-4675932 |
师老师 |
http://bmi.lzufe.edu.cn/yjsjy.htm |
外语学院 |
0931-8607558 |
魏老师 |
https://foreign.lzufe.edu.cn/ |
“一带一路”经济研究院 |
0931-8670066 |
马老师 |
https://br.lzufe.edu.cn/ |
招生单位名称:兰州财经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741
招生单位网址:https://yjsy.lzufe.edu.cn
微信公众号: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电话:0931-4670578
监督与申诉电话:0931-5252132
邮编:730020
地址:兰州财经大学段家滩校区尚德楼413室
兰州财经大学现面向全国推免生发出诚挚邀请,欢迎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