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时间:2020-10-31 点击数:

一、招生人数

兰州财经大学2021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7名(其中甘肃4名,新疆3名)。按照教育部政策,我校此计划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二、招生专业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专业为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部专业。

三、报考条件

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报考条件。

四、报名

(一)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下载并填写《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见附件),经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等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考生可凭生源所在省审核同意的《登记表》,按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公告要求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二)网上报名

20201010日至31日,考生在网上进行报名,按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告要求选择正确的报考点。请于20201115日前将省级教育厅审核签字盖章后的《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至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初试、复试

见《兰州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录取

(一)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考虑生源地的人才需求,依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二)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且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三)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学习。我校将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一致。

七、就业

1.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2. 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