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有关事项办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02 点击数:

各位考生:

  为方便录取考生办理录取入学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  

学校根据考生《政审材料表》和人事档案(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不审查其人事档案),对录取新生进行全面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政审合格的考生,研究生院于6月30日前以EMS形式寄发《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请各位考生保证电话畅通,确保顺利收取。  

2.人事档案、政审材料表不全,或应签订但未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主要涉及非全日制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和部分已有工作单位且不转档案的)的考生,其《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缓发。

3.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4.所有考生登录兰州财经大学2023年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查询系统,核对修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联系电话并填写邮政编码。修改截止日期20236月10日,逾期无法办理。

1)手机端登录请扫描以下二维码:

2电脑端登录请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者360极速浏览器,网址:

   http://202.201.85.45:8000/user/toLogin

(注意:由于部分同学微信或手机浏览器安全属性设置级别较高,如有风险提示,选择忽略或继续访问即可,修改完成保存点击退出。若使用公用电脑,保存退出后,请清除电脑浏览器缓存,以免信息泄露。)

查询修改如果遇见技术问题,请于办公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931--5252123

、签订相关协议

1.签订定向协议(见附件1)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由学校、考生和工作单位三方签订(一式三份,考生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考生须由本人、工作单位和定向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五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见附件2)。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须由本人、定向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四份)(见附件2)。

、调取档案

所有考生(签订定向协议除外)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定向考生必须调取档案。调档一般要求在20237月30日前完成正常时间内无法调档的考生可在新生入学时将档案直接交所在学院,开学一周后将不再接收考生档案。

档案必须通过国家机要部门寄送或者EMS邮寄,请勿使用其他快递邮寄。

四、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组织关系一律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发起转接,省内生源无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省外生源须同时开具纸质版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填写为“中共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去向要具体到学院党支部,入学报到时持纸质版介绍信到录取学院办理转入手续。

团员组织关系需在“智慧团建”系统中选择学院相应团支部发起接转。

五、其他事宜

1.为方便办理其他事务,在录取通知书里一并寄送了入学须知,请认真查看并按照要求办理。  

2.如遇录取通知书较长时间未收到,请以“姓名+手机号码”命名编辑邮件,发送至邮箱yanban@lzufe.edu.cn。联系电话0931-4670578。

                                                                  20236月2日


附件:1.兰州财经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