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学校《研究生评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兰财大校发〔2016〕254号)的规定,现将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工作
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1、填写申请表,提交各项成果原件;成果原件报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审核,成果复印件由各相关学院(中心)留存。2、评优领导小组评选推荐;3、不少于3天公示。公示必须公示各项成绩细节。
所需填写的表格见附件2-3。
二、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将评优汇总表(附件2-3)纸质版于2018年9月30日16:00前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附件:
1、兰州财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评优名额分配表
2、兰州财经大学三好研究生初评汇总表
3、兰州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初评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