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度全省高校三好研究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11 点击数:

关于评选2017年度全省高校三好研究生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高校三好学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研究生评选2017年度甘肃省高校三好研究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本次评选原则上在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二、三年级学生中评选。 学校分配的“三好研究生”名额为6名。

二、评选表彰标准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2016年度专业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80分,各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均不低于85分,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科研成果突出(发表1篇及以上C刊论文(含C扩)),综合测评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20%以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班级、学校和社会服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评选推荐程序

各相关学院根据各自学院特点,由班级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一个学院报送1名候选人,经一周公示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工部综合评定后,按综合排名确定学校的候选人 公示一周后, 报请校长办公会议审 并上报。

四、评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2017922日前将《2017年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候选人推荐审批表》(双面打印)和《三好学生先进事迹单行材料(A43000)》以文件形式报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段家滩校区行政楼412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附件:2017年度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候选人推荐审批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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