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5年上半年申请学位人员论文外审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兰州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评审及答辩管理办法(修订)》,现可对通过外审评阅的学位论文组织答辩。为保证答辩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自2025年5月10日开始,至5月25日之前结束。
二、答辩形式
全部采取线下形式公开进行。
三、具体要求
1.为充分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全体2025届毕业研究生须于5月7日前返校报到。
2.答辩前10天,各学院应组织成立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校外专家担任;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至少邀请两位校外专家),名单须经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确定。
3.答辩前一周,各学院须将学位论文及其外审评阅意见送达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保证专家有充足时间审阅论文。
4.答辩前3天,各学院须在本学院网站发布答辩具体安排,并以海报形式在校内予以公告。同时,将本学院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名单等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5.答辩过程中,各答辩现场须全程录音(或录像),音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存备查。
6.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按照规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对学位申请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论文评阅情况、答辩组织及结果等进行全面审议,并做出资格审查审定及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会议要有真实完整的会议记录。审议结果,应于6月1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7.答辩前和答辩后,各学院应组织学位申请人严格按照外审评阅和现场答辩专家意见,对本人学位论文作认真修改和进一步完善,切实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和学术价值。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30日